拒酒測可強行逮捕 最快今起實施
【聯合報╱記者楊湘鈞、劉峻谷、廖炳棋/台北報導】 2013.06.18 10:58 am
未來拒絕酒測 員警可強制驗血 / 方彥迪
酒駕新制上路,許多人擔憂吃官司拒絕酒測,寧付九萬罰鍰,引發外界質疑「有錢脫身,沒錢坐牢」,行政院昨緊急會議,達成「破財不能消災,拒絕酒測刑責照究」共識。
主持會議的政務委員羅瑩雪說明,若民眾拒酒測,員警現階段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「逮捕並強制進行酒測」;如仍拒絕,可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後,逕送醫療或檢驗機構採集血液鑑定,並移送檢察官偵辦。
警政署昨晚漏夜制定酒駕拒測的標準作業程序,最快今天開始實施,民眾拒測不但要面臨九萬元罰鍰、吊銷駕照三年的代價,警方也將依刑事訴訟法,報請檢察官同意強制抽血,駕駛最後仍要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。
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警方可對酒駕肇事拒酒測者強制抽血,但並未明確規定能否對酒駕未肇事者強制抽血,使得酒駕民眾以為只要拒酒測,付九萬罰款即可消災。
羅瑩雪昨下午緊急召集交通部、法務部、警政署研商,會議最後達成共識:依現行法令,警方可處理拒測個案。羅瑩雪也請員警放心:「就算強制酒測結果未達刑責標準,責任也不在第一線執勤員警。」
昨天會議也要求,警政署應訂定酒駕移送標準流程,並通令全國員警遵照辦理;法務部也應通函各地檢署嚴厲執行;交通部也將提案修法,不再限「肇事」才強制抽血,駕駛人拒測,不必報請檢察官,即可比照準現行犯處理。
警政署隨後漏夜制定酒駕拒測的標準作業程序,未來警方臨檢時,發現駕駛人身上有酒味或語無倫次、開車左右搖晃,攔停後駕駛人拒測,警方會先開出九萬元罰鍰、駕照吊銷三年的罰單。
駕駛人若拒酒測,警方就根據刑訴法二○五條第一項,報請檢察官同意後帶到醫院強制抽血,且不用等報告出爐,就可將駕駛依公共危險罪移送。
編輯台時間(1)酒駕新制漏洞 民眾拒測躲牢飯 / 彭芸芳
※ 提醒您:酒後不開車、不騎車
【2013/06/18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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